当企业将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时,需要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来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这一处理方式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包括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以及相关税费的处理。
首先,对于这种非货币性福利,企业需要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这表示企业将这部分产品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并记录在负债账户中。
其次,企业需要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这是因为这些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后,企业获得了相应的收入。
同时,企业还需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由于这些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企业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最后,企业需要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并贷记库存商品科目。这是因为企业需要将这些产品的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并从库存商品中减去相应的数量。
综上所述,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时,需要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职工薪酬金额,并按照正常商品销售的方式处理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