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详解**
扬州市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医疗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该制度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缴费,按照一定的比例和缴费基数进行缴纳。以下是关于该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
**一、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承担。缴费比例按照缴费基数的10%进行划分,其中:
* 用人单位承担8%的比例; * 参保人员个人承担2%的比例。
**二、缴费基数**
1. **缴费基数上限**:为了规范缴纳标准,设定了缴费基数上限,上限为19935元/月。 2. **缴费基数下限**:同时,为了保障基础缴纳额度,设定了缴费基数下限,下限为3125元/月。
**三、缴纳标准**
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但不得低于下限,也不得超过上限。具体缴纳标准为:
* 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标准缴纳; * 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照上限标准缴纳; * 介于上下限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
**四、意义与作用**
扬州市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保障职工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帮助职工在面临疾病风险时得到及时的经济和医疗援助,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同时,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希望上述内容的调整和排版能够清晰地展现扬州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点和重要性,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