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以下是一些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情况:
1. 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例如企业的买菜费、修锁费、搬运费等。只需取得一张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包括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信息即可。仅凭收据就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2. 工资薪金支出和现金福利性质的支出。只需凭已完成个税申报的工资表、工资分配方案、考勤记录、付款证明等内部凭证,即可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3. 支付给员工的差旅
补助、误餐补助。只需凭对应的差旅费报销单、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即可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4. 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由于未发生
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开具发票。可以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合同、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有时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即可税前扣除。
5. 公司相关资产
折旧或摊销。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折旧或摊销表入账。
6. 在向个人转账无发票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注意自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