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未分配
利润和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合并金额的确定方法与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同,提取盈余公积和对股东的分配项目的合并金额的确定方法与资产类项目相同。
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等于损益表中
净利润加上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应交税费等于应交
增值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各项税费) 应交所得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这几项还必须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相等。
按损益表计算各项目的方法如下: 1. 本(上)应交增值税本期金额=本(上)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13%-本(上)期进货×13%; 2. 本(上)期营业收入=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 3. 本(上)进货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金额 本(上)期损益表中营业成本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初金额; 4. 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5. 本(上)期应交所得税=本(上)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 6. 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应交增值税(7或5% 3%); 7. 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以上都不考虑,可以用以下公式; 8. 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不含税价); 9. 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7或5% 3%); 10. 应交所得税=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等于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减去期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