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过的发票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其使用的用途。如果发票是用于抵扣进项税,那么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借方记入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这是由于这些发票代表了公司购买的商品或原材料,因此需要将其记入库存。
其次,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需要被记入借方。这是因为这部分税款是公司需要支付的,因此需要在借方进行记录。
最后,贷方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这是因为这部分款项是公司通过银行存款支付的,因此需要在贷方进行记录。
然而,如果认证后的发票不符合抵扣条件,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能抵扣,那么就需要做进项转出科目的处理。这种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借方仍然记入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这是因为这部分发票仍然代表了公司购买的商品或原材料,因此需要将其记入库存。
其次,贷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是因为这部分税款不再需要支付,因此需要在贷方进行记录。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以下情况: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