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决定出售、转让或报废其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其投资性房地产发生毁损时,它们需要将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并将所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在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情况下,
会计分录如下:首先,借记银行存款,表示企业收到了处置收入。然后,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表示这部分收入被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接下来,借记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
折旧(摊销),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表示这些成本和费用被计入了其他业务成本。最后,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表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被计入了其他业务成本。
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情况下,会计分录有所不同。首先,借记银行存款,表示企业收到了处置收入。然后,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表示这部分收入被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接下来,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表示这部分成本被计入了其他业务成本。同时,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表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被计入了其他业务成本。此外,还需要借记其他综合
收益,表示这部分收益被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最后,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表示这部分损益被计入了其他业务成本。或者,也可以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表示这部分成本被计入了其他业务成本,然后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表示这部分损益被计入了其他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