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在贷方,表示债务人多还款,形成预收款。如为预收款,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重分类为“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例如,当企业财产遭受意外损失时,应向相关
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这是指企业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包装物所产生的租金收入。
3.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这些款项包括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 存出保证金。例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这包括一些临时性的、未明确列明的其他应收款项和暂付款项。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多种应收款项的总称。这些款项可能来自于不同的方面,如赔款、租金、垫付款项等。对于这些款项,企业需要及时进行管理和核算,以确保财务状况的准确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