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受益计划是一种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例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统筹外补充退休金。旧准则没有对此项业务做明确的处理规定,而在新准则中规范了处理方法。
设定受益计划的实施比较麻烦,可能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
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精算师精算的结果计算确定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水平,并进行相关的确认和列报。这一变动可能会对很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设定受益计划的简要核算分四步:
1. 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3. 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4. 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