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政单位接受捐赠时,财务
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在财务会计中,捐赠的现金资产,如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会被记为借方,而捐赠收入则被记为贷方。同时,在预算会计中,资金结存—货币资金会被记为借方,其他预算收入一捐赠预算收入则被记为贷方。
如果捐赠的是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那么在财务会计中,这些资产的成本会被记为借方,而银行存款(包括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则会记为贷方。如果捐赠资产的成本大于银行存款,那么差额部分会被记为捐赠收入。在预算会计中,其他支出会被记为借方,资金结存—货币资金(包括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支出金额)则会记为贷方。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这些单位在接收捐赠时,需要按照上述方式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的准确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