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结算是中国的转账结算方式之一。它包括了托收和承付两个过程,适用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以及由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结算。
首先,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会委托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款项。接着,付款单位会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并向银行承认付款。然后,银行将负责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工作。
为了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必须签订经济合同。此外,信用较好的交易方需要向银行提供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这种结算方式主要用于异地结算,但同城结算也可以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托收承付结算金额有一定的起点,并且承付有规定的期限。对于异地托收承付的款项划转,收款单位可以选择邮寄划回或电报划回两种方式。
总之,托收承付结算是一种常用的转账结算方式,适用于各种单位间的商业交易和劳务供应的款项结算。通过委托银行进行款项的收取和划转,可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