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是一种结算方式,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在收到货物后,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并向银行承认付款。
承付是指购货单位在承付期限内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承付方式有两种,即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
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这意味着购货单位需要在收到承付通知后的3天内完成验单付款。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购货企业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这意味着购货单位需要在收到提货通知后的10天内完成验货付款。
总之,托收承付是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它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承付方式供购货单位选择。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而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购货单位能够及时承认付款,促进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