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将被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公司还需要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旦资产减值损失被确认,减值资产的
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应当作相应调整。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
会计期间是不得转回的。然而,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存在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的价值已经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以被转回,并记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需要减记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此外,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也需要进行调整,以确保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最后,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价值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