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商品合同中,当其他承诺无法明确区分时,企业需要提供重大服务,将该商品与合同中其他商品整合,形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并转让给客户。这种情况下,该商品将对合同中其他商品进行重大修改或定制,并与之具有高度关联性。换句话说,合同中的每一单项商品都会受到其他商品的重大影响。
要识别履约义务的情况,首先需要判断企业是否向客户转让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商品和服务的组合),或者是否向客户转让了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这些承诺不仅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条款,还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原因,使客户在合同订立时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义务。
识别履约义务的总原则是:在合同开始时,企业应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各个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这些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