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合同折扣的分摊问题时,有几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首先,如果企业经常将合同中的各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单独销售或者以组合的方式单独销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合同折扣全部分摊至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其次,如果企业经常将其中部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以组合的方式按折扣价格单独销售,那么同样需要将合同折扣全部分摊至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最后,如果企业经常将其中部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以组合的方式按折扣价格单独销售,并且针对每一组合中的商品的分析为将该合同的全部折扣归属于某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提供了可观察的证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应当将合同折扣全部分摊至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总之,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合同折扣全部分摊至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这样做有助于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反映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