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变对价的分摊: 当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时,即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企业应按照预计的价格进行入账。需要明确的是,可变对价是与整个合同相关还是仅与合同中的特定部分相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将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额全部分摊至与之相关的履约义务。这种可变对价通常与特许权的交易有关,例如购买企业将使用特许权取得的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买价。
2. 合同折扣的分摊: 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企业应在各单项履约业务之间进行分摊。在实务中,合同折扣很常见,例如超市以组合促销的形式销售洗发水和护发素,单独购买洗发水和护发素所需的价格远高于组合购买的价格,组合购买就构成了合同折扣。销售商需要将组合交易价格分摊至洗发水和护发素中以确认收入。
3. 交易价格的后续变动处理: 当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时,需要区分合同是否发生变动。如果合同未发生变动,则按合同开始日的基础将后续变动分摊至各履约义务,不得因合同开始后单独售价变动而重新分摊。
4. 合同变更导致价格变动的处理: 若合同变更导致价格变动,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 判断价格变动与哪一项相关,并按照分摊可变对价的方法进行处理; - 先以原合同单独售价进行一次分摊,然后在合同变更日将未履行义务的后续变动额以新合同为基础进行二次分摊。这种情况下,将合同变更日后的合同视为一项新的交易; - 将变动的价格分摊至合同变更日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这种情况下,将变动的价格视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