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资产在租赁期届满时归承租人所有。这是一项重要的规定,意味着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将获得该资产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此时公允价值的90%及以上。同样地,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也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此时的公允价值的90%及以上。这两个条件都要求租赁付款和收款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匹配。
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及以上。这意味着租赁期不能超过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如果已经使用了超过75%的使用寿命,那么这个标准就不适用了。
租赁资产具有特殊的特点,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这意味着租赁资产是专门为承租人设计的,其他方无法使用。这种特点使得租赁资产更加独特和有价值。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而且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此权利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在租赁开始日可以确定承租人会行使此权利。这意味着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结束时选择购买该资产,并且购买价款将远低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综上所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届满时归承租人所有,并且承租人的租赁付款和收款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匹配。租赁期不能超过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并且租赁资产具有特殊的特点,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此外,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将远低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