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司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这一调整旨在确保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真实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然而,在进行调整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这意味着,即使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较高,也不能超过其原账面价值。这是为了确保公司在出售资产时不会因为过高的预计净残值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如果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公司应将这部分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出售资产时能够准确地反映其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司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来调整其预计净残值。同时,还需要遵循上述两个原则,以确保公司在出售资产时能够准确反映其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