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需要计算销售应纳资源税的产品时,
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而当企业实际缴纳资源税税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对于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应纳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应税产品有所不同。应交纳的税金不计入税金及附加,而是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或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当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应纳税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开发利用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重要资源品为课税对象,旨在消除资源条件优劣对纳税人经营所得利益影响的税类,包括矿产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根据税收政策,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