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纳税人应在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这是为了确保纳税人的税款已经按时缴纳,并且具备申请留抵退税的资格。
其次,纳税人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这一步骤是为了让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退税申请情况,并开始审核和处理纳税人的申请。
接下来,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纳税人能够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用于冲减期末留抵税额。
最后,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纳税人的退税金额被正确记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对和确认。
总之,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需要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申请和申报工作。这样可以确保纳税人能够顺利获得留抵退税,并遵守税收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