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将能够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以抵减应纳税额。这一政策被称为加计抵减政策。
其中,房地产中介服务被明确列为生活性服务业的范畴,因此也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这意味着,在上述时间段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的方式,来抵减其应纳税额。
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通过加计抵减政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减少其应纳税额,从而减轻了财务压力,提高了经营效益。
此外,加计抵减政策还有助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给予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更多的税收优惠,政府鼓励和支持这些行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就业的增加。
总之,加计抵减政策的实施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
收益,同时也为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