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属于管理费用的一部分,其
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
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关于诉讼费是否可以开具发票的问题,答案是不可以。起诉时原告需要预交诉讼费用,这被称为预收诉讼费。但是,如果最终胜诉的费用由对方承担,或者原告在中途撤诉,实际上只需支付一半的诉讼费用,另一半需要退还给原告。因此,实际缴纳的诉讼费称为结算诉讼费,开具的是结算收据而非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