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提时: 当公司需要计提相关费用时,
会计分录如下:借记“制造费用等”,贷记“专项储备”。
二、形成固定资产时: 1. 当固定资产开始建设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在建工程”; 2.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并取得专票,还需记录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即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最后,贷记“银行存款等”以反映资金的流出。
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当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
四、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
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1. 首先,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专项储备”; 2. 然后,贷记“累计折旧”,以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3. 最后,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将不再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