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资中扣除餐费的
会计分录如下:
首先,在支付餐费时,公司会记入借方的其他应收款-代垫餐费,同时记入贷方的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这是因为公司在支付餐费时,实际上是先垫付了这部分费用,所以需要在其他应收款中记录这笔款项。
然后,在发放工资时,公司会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这部分餐费。这时,公司会记入借方的应付职工薪酬,同时记入贷方的其他应收款-代垫餐费。这是因为公司已经垫付了餐费,所以在发放工资时需要从中扣除。最后,同样会记入贷方的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表示这部分款项已经从公司的账户中扣除。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应收的各种赔款和罚款。例如,如果企业的财产遭受意外损失,需要向
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 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这是指企业出租包装物后,需要向租户收取的租金。
3.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例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医药费、房租费等。
4. 存出保证金。例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这是指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公司还需要记录的其他各种应收或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