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
会计从业人员,提升自我、保护自身权益以及为企业创造价值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根据该规定,会计专业人员每年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这些教育形式包括:参加由地方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加入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的培训项目;完成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等。
此外,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至少需要获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这些学分在当年内有效,不能结转到次年。
具体学分计量标准如下: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科折算为90学分;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完成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的学习课程,每门课程折算为90学分;独立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每项课题折算为90学分;在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每本书籍折算为90学分。
最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将进行登记管理。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会计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