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法是一种企业合并业务的
会计处理方法,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购买企业以一定的价款购进被并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项目,同时承担被并企业的相应负债的行为。在合并过程中,购买企业需要按照合并时的公允价值计量被并企业的净资产,并将投资成本超过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其次,购买法对合并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了明确的处理。具体而言,法律费、咨询费和佣金等直接费用应并入投资成本中。而其他间接费用则应确认为当期费用。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合并交易的成本和效益。
第三,购买法认为购买企业的
利润包括当年本身实现的利润以及被并企业合并后所实现的利润。这意味着购买企业在合并后将继续享有被并企业的利润,从而增加了购买企业的盈利能力。
最后,购买法规定购买企业的留存利润有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能增加。同时,被并企业的留存利润也不能转入购买企业。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购买企业的股东利益,避免因合并而导致的留存利润的不合理转移。
综上所述,购买法作为一种企业合并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通过将企业合并视为购买企业购进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净资产,并确认商誉的方式,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合并交易的成本和效益。同时,购买法对合并时的费用处理、利润计算以及对留存利润的规定,也能够保护购买企业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