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时,
会计处理如下:
首先,借方科目为银行存款等。这是因为单位收到的手续费及佣金款项会存入银行账户中,因此银行存款会增加。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资产的增加。
其次,贷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收入。这是因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属于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之一,所以需要将其计入贷方核算。在会计分录中,贷方表示收入的增加。
最后,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也需要计入贷方。这是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单位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在会计分录中,应交税费的增加也计入贷方核算。
综上所述,当单位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时,会计处理的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够准确地反映单位的收入和资产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