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定价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有形资产形式的转移定价,另一种是无形资产形式的转移定价。此外,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转移定价还可以分为贸易性支付行为的转移定价和非贸易性行为的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是指大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以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集团公司的
利润转移至税率较低或处于免税优惠政策环境的分公司中,以实现整个集团或公司税收最小化目标的过程。这种行为主要由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公平市场竞争因素所导致。
转移定价可以通过六种方法来形成,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
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再销售价格法则是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
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成本加成法是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交易净利润法则是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利润分割法则是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利润分割法分为一般利润分割法和剩余利润分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