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审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真实性审核包括凭证日期、业务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外来原始凭证是否有填制单位公章、填制人员签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等。如果发现假冒、伪造的凭证,应拒绝办理。
其次,审核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包括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核权限;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查程序;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计划、预算等。
最后,审核凭证填制的正确性。根据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凭证正确性的审核包括: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计算是否准确,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数字书写是否清楚、正确。
完成上述审核后,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填制记账凭证入账;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上不够完整或计算有误的原始凭证,可退回经办人员,更正后再进行有关
会计处理;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受理,并制止、纠正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