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要审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真实性审核包括检查凭证日期、业务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以及外来原始凭证是否有填制单位公章、填制人员签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等。如果发现假冒、伪造的凭证,应拒绝办理。
其次,要审核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包括检查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核权限,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查程序,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以及是否符合计划、预算等要求。
最后,要审核凭证填制的正确性。根据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正确性审核包括检查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计算是否准确,项目填写是否齐全,以及数字书写是否清楚、正确。
完成上述审核后,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填制记账凭证入账。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上不够完整或计算有误的原始凭证,可退回经办人员,更正后再进行有关
会计处理。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受理,并制止、纠正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