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职能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会计监督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它以国家的财经法规、财经纪律以及特定单位的计划、预算等为准绳,对特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是强制性的,意味着被监督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同时,会计监督也是严肃的,要求监督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其次,会计监督要对特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这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在特定单位的经济活动开始之前,对其计划、预算等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要求。事中监督是指在特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过程中,对其资金使用、成本控制等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事后监督是指在特定单位的经济活动结束后,对其财务报表、账务记录等进行审核和审计,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最后,会计监督主要通过价值指标进行。会计监督的核心是对特定单位的经济状况和经营绩效进行评估和监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会计监督主要依靠价值指标,如收入、
利润、资产负债等。通过对这些指标的分析,可以了解特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会计监督职能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要对特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通过价值指标进行评估和监测。这些特点使得会计监督在保障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