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固定资产汽车开发票时,税率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
首先,如果企业在营改增之后购买了轿车,但在购买时还不是一般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在出售轿车时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
增值税。
其次,如果企业在营改增之前购买了轿车,而现在已经出售,那么同样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另外,对于建筑业来说,如果在营改增之后购买了轿车,并且企业既有简易计税的项目,也有一般计税的项目,那么在出售轿车时应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税率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不同情况下购买的轿车。企业在销售固定资产汽车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税率,并确保正确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