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其他企业或个体为本公司代发员工工资时,
会计核算上应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当本公司支付工资款项时,会相应冲减“其他应付款”的金额。
首先,当收到代发的工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
这表示公司确认了这笔工资负债,并将其记录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下,同时将该笔款项记入“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科目。
随后,当本公司实际支付工资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这表示公司从“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科目中冲减相应的金额,并使用银行存款支付给代发工资的企业或个人。
通过以上两个分录,公司能够准确地核算和记录代发工资的情况。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准确反映了应付工资的真实情况,同时也方便了与其他企业的对账和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