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或个人忘记对发票进行认证时,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需要将未认证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这一科目是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的
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贷方则记入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在后期,如果企业或个人选择勾选并认证这些发票,那么账务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此时,需要将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总的来说,对于忘记认证的发票,企业或个人应当及时将其记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并在后期选择勾选认证后,将其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这样,不仅可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还可以避免因未认证发票而导致的税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