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
会计分录如下:
1. 当企业收到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
收益。
2. 当企业结转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情况,按照上述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同时,企业还需要关注土地出让金相关政策的变化,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