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发生无偿借款时,
会计分录如下:
1. 借:其他应付款 2. 贷:银行存款等
在收回借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银行存款等 2. 贷:其他应付款 3.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
利息 4.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5.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或是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征收率3%开普票可以暂按免税。)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无偿借款给股东或员工,增值税有的时候会视同销售。具体规定如下:
1. 如果股东不在单位任职,不参与公司管理,企业无偿借款给股东需要视同销售,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 如果股东在单位任职,企业无偿借款给股东或员工,若属于非经营活动的,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属于经营活动的,需要视同销售,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股东企业员工(非投资者和其家庭成员)向公司借款,年度终了未归还,可能涉及个税。因此,企业要注意及时收回借款,以避免相关税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