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用生产或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等进项税可以抵扣项目时,
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若领用于集体福利等进项税不可以抵扣项目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对外发货的情况,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发出货物。 贷:库存商品。
以上是关于领用生产或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等进项税可以抵扣项目的会计处理方法。首先,当进项税可以抵扣时,借方记入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贷方记入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其次,如果进项税不可抵扣且用于集体福利等项目,借方同样记入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方则需记入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并额外进行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最后,对于对外发货的情况,借方记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发出货物科目,贷方记入库存商品科目。这些处理方法是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而制定的,旨在确保企业的财务记录准确无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