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备用金要及时核算和收回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
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
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此外,还包括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即企业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包装物的租金收入。另外,还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比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等。此外,备用金也是其他应收款的一部分,它是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此外,存出保证金也是其他应收款的一种,它指的是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最后,还有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备用金的核算和收回要及时进行。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定期核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将未使用的备用金收回。这样可以确保备用金的有效利用,并避免资金闲置或滥用的情况发生。
总之,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了常见的应收款项之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这些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出租包装物租金、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对于备用金的核算和收回,企业需要及时进行,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