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进行促销展业活动并赠送礼品时,这些支出应计入销售费用中的业务宣传费科目。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 首先,将赠送的礼品和物品计入促销费用。这意味着借方应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方则为库存商品和应缴税费—应缴
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 如果赠送的礼品和物品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还需要将其视为销售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借方应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方则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同时,还需要结转销售成本,借方为主营业务成本,贷方为产成品。
通过以上账务处理,企业可以合理地记录和管理促销活动中的赠品支出,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