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二、二手房转按揭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三、转按揭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原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 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6、房屋买卖合同
新借款人所需资料:
1、 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和参贷人的收入证明
5、 首付款收据
6、房屋估价报告
7、房屋买卖合同
8、 如公积金贷款另附公积金帐号
9、 如消费贷款另附消费用途证明,水电煤帐单 所有复印件均需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
1、卖方的按揭贷款变更成买方、或买方为卖方提前还清贷款后,过户无法正常进行。
2、买方的贷款申请难以满足转按揭中卖方提前还贷资金的需求,从而导致操作受阻。
3、由于买方或提供担保的中介资信不够,银行拒绝提前放贷,导致转按揭无法进行。
4、交易完成后买方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
5、交易完成后卖方无法顺利拿到剩余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