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支付广告费用并获得相应的发票时,需要设置借方科目“销售费用”和借方科目“应交税费”进行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在借方科目中记录销售费用。这包括业务宣传费等与广告相关的费用。因此,我们将借方科目设置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其次,我们需要在借方科目中记录应交的
增值税。这是因为广告费用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我们需要将其纳入应交增值税的范畴。因此,我们将借方科目设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最后,我们需要在贷方科目中记录银行存款的减少。这是因为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支付了广告费用。因此,我们将贷方科目设置为“银行存款”。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账务处理步骤,我们可以将公司的广告费用核算为借方科目“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和借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贷方科目为“银行存款”。这样,我们就能够准确地记录和管理公司的广告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