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包括购买库存和销售商品的过程。首先,当购买库存时,借方记入“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记入“银行存款”。其次,在销售商品时,借方记入“银行存款”,贷方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需要结转销售成本,借方记入“主营业务成本”,贷方记入“库存商品”。
在月末,需要将相关收入和成本结转。借方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贷方记入“本年
利润”;借方记入“本年利润”,贷方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月底进项大于销项,可以不做分录。但是,如果月底销项大于进项,说明需要缴税。此时,需要做以下结转分录:借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次月税款缴纳时,借方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记入“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