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该制度共分为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以及附则等14个章节,总计76条。这一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财政部和教育部在1997年6月23日颁布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但现在已经废止。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于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加详细和全面的要求,旨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首先,在总则部分,明确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其次,财务管理体制一章规定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的建立和运行机制。预算管理一章则对高等学校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进行了规范。
收入管理一章明确了高等学校的收入来源和管理要求。支出管理一章则对高等学校的支出进行了分类和规范,包括教学科研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结转和结余管理一章对高等学校的结转和结余进行了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专用基金管理一章规定了高等学校专用基金的设立、使用和管理要求。资产管理一章则对高等学校的资产进行了分类和管理。负债管理一章则对高等学校的负债进行了管理和控制。
成本费用管理一章对高等学校的成本费用进行了核算和控制。财务清算一章规定了高等学校财务清算的程序和要求。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一章则对高等学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进行了规范。
财务监督一章明确了高等学校财务监督的责任和要求。最后,附则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
总之,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于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要求,旨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高等学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