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接收捐赠时,对于现金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记账。而对于非现金资产,如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其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首先,如果捐赠方提供了相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协议等,那么这些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应被作为入账价值。然而,如果凭据上的金额与受赠资产的公允价值存在较大差异,那么受赠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
其次,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相关凭据,那么受赠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
最后,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在
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相关披露。这是为了确保捐赠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也是对捐赠者的尊重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