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会计处理涉及多个环节,首先是初始取得阶段。此时,借方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交易费用以及可抵扣的
增值税。贷方则包括支付的总价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接下来是后续计量阶段。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借方需要记录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方则需要记录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反,如果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借方需要记录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则需要记录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在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到期计提利息时,借方需要记录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贷方则需要记录投资
收益。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方需要记录其他货币资金等,贷方则需要记录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最后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阶段。此时,借方需要记录实际收到的售价净额,贷方则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以及投资收益(差额倒挤,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此外,还需要记录应交税费中的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