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流动资产出现盘亏或毁损时,首先需要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这一步骤可以通过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来实现。
接下来,需要计算剩余净损失。如果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如果剩余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此外,如果流动资产短缺的是现金,需要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进行处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总之,在处理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通过减去残料价值、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再根据剩余净损失的性质进行分类,最后对现金短缺进行相应的记账操作。这些步骤可以帮助企业准确记录和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