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三角论是由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创始人史蒂文·阿伯雷齐特提出的,他同时也是现任美国
会计学会会长。该理论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三个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压力、机会和借口。
首先,压力是导致舞弊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企业经营中,面临着各种压力,如财务困境、竞争压力、业绩要求等。这些压力会迫使企业或个人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目标,从而产生舞弊行为。
其次,机会也是舞弊发生的必要条件。如果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或者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那么舞弊者就有机会利用这些漏洞进行舞弊活动。例如,如果企业的审计制度不完善,或者监督机制不严密,那么舞弊者就有可能逃避监管和惩罚。
最后,借口是舞弊行为发生的导火索。舞弊者通常会寻找各种借口来解释他们的行为,以掩盖其不法行为的真实目的。这些借口可以是经济困难、个人利益、道德观念的缺失等。通过寻找借口,舞弊者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使其看起来合理化。
综上所述,舞弊三角论认为,企业舞弊的发生是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个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防范舞弊,企业需要有效控制这三个要素中的任意一环。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监督和审计,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和风险意识,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