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成本核算涉及以下四大类:
1. 土地开发成本,主要包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土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2. 房屋开发成本,指的是在开发各类房地产时所发生的全部开支。 3. 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包括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和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费用。 4.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对于工程施工的账务处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已发生的工程成本: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2)结算金额的账务处理: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工程结算”。
(3)实际收到工程款的账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
毛利(通常在借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5)将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借记“工程结算”,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如果某年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了合同总收入的金额,则当年确认收入的分录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另外再做一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分录: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