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首先,当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时,静态回收期的计算方法是将原始投资额除以每年的现金净流量。如果存在建设期,需要考虑建设期的静态回收期,即建设期加上静态回收期。
其次,当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静态回收期的计算方法是基于累计现金流量来确定回收期。这可以通过计算收回前一年的年数,再加上差额除以当年的现金流量来实现。
静态投资回收期具有一些优点和缺点。首先,它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总投资的返本期限,便于理解和计算。此外,它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
然而,静态投资回收期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它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其次,它未考虑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最后,它不能正确反映不同投资方式对项目的影响。只有当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时,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
综上所述,静态回收期是一种用于评估投资项目回收期限的方法。它可以根据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是否相等来选择不同的计算公式。尽管静态投资回收期具有一些优点,但它也存在一些缺点,因此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