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协议书是在公司成立前,由几个未来将成为股东的投资者签订的。该协议主要围绕“共同出资投资一个项目或组建一个公司”展开,作为《公司章程》的基础,对公司的正式注册成立具有重要影响。
实收资本增加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当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 初始设立公司时,应借记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 - 当吸收新的投资者加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和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收到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 当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时: - 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初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等(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实收资本(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享有份额)。
以上是关于股份合作协议书和实收资本增加的账务处理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