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费用和研发费用基本上是同义词,但研发费用的范围更广。只要是为了研发发生的费用都可以归集到研发费用进行核算。
研究费用是指研究阶段的费用,而研发费用项目主要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和"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关于研发费用的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其次,非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这些新政策对于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给予企业在研发方面的税收优惠和支持,可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同时,这也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提升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
总之,研发费用是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的重要支出,其范围广泛且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新的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税收优惠和支持,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